導讀:近些年來,隨著極端天氣增多,社會對于巨災保險的需求也在上升。但巨災保險不等同于巨額賠付,專家指出,未來,巨災保險的保障額度、保障范圍、產品供給等都有待進一步提高。
近些年來,隨著極端天氣增多,社會對于巨災保險的需求也在上升。但巨災保險不等同于巨額賠付,專家指出,未來,巨災保險的保障額度、保障范圍、產品供給等都有待進一步提高。
在巨災保險的制度安排上,各級政府或部門充當了投保人角色,受益人是市民群眾,同時,各地還根據不同的地理、自然環境等,設立不同的地震受災框、臺風巨災框、強降雨受災閾值等,明確相應的賠付。
“從總體上看,我國的巨災保險制度建設尚處在初級階段,在巨災損失的市場化風險保障方面還有較大拓展空間,尤其是保障范圍亟須進一步拓展?!北kU專家馮占軍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說。
“巨災保險不等同于巨額賠付,盡管巨災保險對于風險補償和災后重建起到了一定作用,但相對于巨額的損失,巨災保險能夠承擔的賠付還是比較有限的,而且,巨災保險目前基本是財政‘買單’,未來,巨災保險的保障額度如何進一步提升,覆蓋面如何進一步拓展都值得探討?!鄙虾ν饨涃Q大學保險系教授郭振華對第一財經說。
另外,從巨災保險的運行機制來看,巨災通常存在“低頻高損”的特點,這也使得傳統的精算定價方法適用性大打折扣,進而造成保險產品合理定價困難,客觀上限制了巨災保險產品的供給。
馮占軍認為,為了充分發揮巨災保險的功能和作用,應堅持“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”的基本方向和“政府推動、市場運作、保障民生”的基本原則,加快涵蓋范圍更加廣泛的巨災保險制度的設計、立法及政策擬定工作,特別是要盡快將發生頻率相對較高、對生產生活影響較大的暴雨洪澇災害涵蓋進來,不斷拓展巨災保險的保障范圍,增強巨災保險在國家災害治理中的作用和效能。
成熟的巨災保險制度,不僅能夠發揮保險和災后救助、重建等方面的積極作用,同時,在提高市民防災減災意識,提升城市防御災害的能力也至關重要。
比如,在受災較為突出的涿州,據報道,有些民眾反映沒有接到撤離通知,有些地區雖然通知撤離,但并沒有引起部分企業、部分人員的重視。
為此,作為承保方,保險公司也在大力推動防災減災。某產險相關人員表示,該公司持續發揮其“科技”及“綜合金融”優勢,加大在防災減災、賑災救災方面的投入,提前做好臺風及暴雨等災害天氣的應對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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